教唆他人犯罪要判几年_教唆罪的立案标准
2025-07-19创业故事 浏览
四川成都律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教唆犯量刑的指导意见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对于教唆犯,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被教唆的对象以及被教唆的人是否实施被教唆之罪等情况,确定从宽或者从重的幅度。1、被教唆的人未犯被教唆之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40%;3、教唆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二、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三、对于胁从犯,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40%-7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7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