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_没签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2025-07-24创业故事 浏览
有好多人都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能辞退了,是这样吗?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难道就真的拿到了“免死金牌”吗?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一个案例:2010年8月29日,宋某与某商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于2010年8月29日、2013年9月1日签订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16年8月31日止;到期后,双方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一年,至2017年6月1日止,双方共签订3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17年6月1日止。合同到期后,宋某继续在某商贸公司处工作,未再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5月中旬,某商贸公司通知宋某所在部门因经营困难整体解散,2019年6月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给宋某办理了停止社保的手续,宋某工资已支付至2019年5月31日。宋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5321.89元。2019年6月2日,此后宋某再未到某商贸公司处上班,某商贸公司于2019年6月3日为宋某办理了停保手续及失业保金申领手续,宋某自2019年6月开始领取失业金。一审法院认为:宋某自2010年8月29日与某商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续与某商贸公司签订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7年6月1日起,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依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商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理由为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宋某所在部门整体解散,宋某对此未提出异议,可以认定某商贸公司在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时存在经营状况不佳,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故某商贸公司与宋某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案件分析通过上边的案例可以看出,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可能被解除劳动关系。其实,不管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区别是到期时间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具体到期时间,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固定到期时间。但是只要发生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签订的是什么期限的劳动合同。其实,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义,我个人觉得企业对劳动者的认可和企业文化有很大关系,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尤其是现在好多企业文化将“家文化”融入其中,让员工有归属感,这些企业文化的优劣我们暂且不论,仅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如果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不管你是不是“家人”,该裁就裁绝对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