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为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限额200元/人。报销限额以内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据实支付和与基层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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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为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限额200元/人。报销限额以内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据实支付和与基层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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