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什么最赚钱农村,养殖什么好养又赚钱,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
养不起就不要生,不怕遭报应吗
怎么说呢……非法猎捕、杀害珍惜、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备注: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猎捕、杀害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此外,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3)以武器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4)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4)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2)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此外,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并具有第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像那些残忍虐待小猫、小狗的人是遭社会唾弃的人,但是法律现在却忽略了这一点,法律还不完善,那些人目前只能遭到人肉,遭人唾弃。
还有杀害动物比如屠户什么的,因为毕竟是为了生存啊,吃动物这是动物界常有的事,我们也是动物为了活下去而吃动物这个很正常,合法的像小虫子什么的……害虫……额,这些和我们作斗争的杀了它们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啊,这个没用问题……那些不是害虫的小动物,不懂事的小孩把它弄死或者养死这也是没办法的……而且为了自保而杀害动物的人,也没事,因为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啊!生命平等,如果像那种真的能为了动物牺牲的人,那真是大善之人啊……
苏之勇养蝎子是真的吗
苏之勇养蝎子完全是骗局,自封养蝎大王,其实是养蝎大骗子。
去年骗了我3万多元引种费,蝎子死完了,后来我才知道苏之勇的种蝎都是野生蝎子骗人的。
他根本就不会养蝎子,没有一个小蝎子,都是野生大蝎子。
大家不要再上当了。
跟我一起去苏之勇加学习的还有一个安徽安庆人,他引种2万多元,也全部死亡完了。
他养殖蜈蚣也是骗人的,还有土元也是炒种的,坏良心苏之勇,早晚遭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