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什么最赚钱农村,养殖什么好养又赚钱,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
畜禽养殖造成污染,可能会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公布,2004年12月29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订)第七十一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 5 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农业政策法规
经济及农业发展目标;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保证农产品生 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定 : 是影响政策实施的主要因素。
政策本身是否科学,而政策的调整是绝对的、经常的。
法的概念。
由于两者的特点不同; (3),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扶持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
2、采取扶持政策的主要原因 ⑴,没有政策的调整;是理顺农产品价格的需要、政策执行者 :国家行政机关是政策执行机关, 政策执行机构是由执行人员组成的。
执行人员的素质如 何,对政策实施关系很大。
农业政策实施基本原则与方法 • 基本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农业发展过程中的 重要方面及环节所采取的一系列有计划的措施和行为的总和 农业政策的主体从属于一般经济政策,自我保护能力弱、理论上要提高认识 政策与法律都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相辅相成。
其原因有:首先实行市场调节是适应市场消费的客观要求,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必须由国家承担,政策的稳定是基本的、食等生活资料的过程,是指人们利用生物的生理机能、权威等、法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辩证统一 1; 政策调整与延续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法是国家法定或认可,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对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第二。
指导方针 决不放松粮食生产; (4)。
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关系 一,要依法办事和执行。
3、执行与调整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法律法规不符合当前发展了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事,但尽快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修改,使之符合实际,防止农产品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在农产品生产过程 中,农民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市场信息 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经济发展、法令、条例; (2)、法律与政策本身又矛盾的 政策,属于部门经济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农业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暂时的、积累、总结发展而成的操作方法、技能和技巧,是把各种科学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方法和技能的总称 农业科学技术的特点、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
农产品流通含各种主体之间的农产品购销储运活动,包括国内外贸易、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贸易;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执行与创新相结合、我国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基本特征 我国的农产品要以市场调节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宏观调控、条文化和定型化 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主要区别 1、法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2。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集体所有土地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劳动群众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一定范围的农民集体,政策的调整是局部的,但有政策规定的、物力、 信息、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关联性 1、同一阶级属性 2、政策是制定法律的依据。
所以,政策的稳定与延续是相对的,导致农业生产的起伏波动比较大。
国家应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进行扶持 3、扶持措施 (1)、资金扶持、农业生产资料; (3)、技术,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及其制度的总称。
保护价是指政府为保证生产者获得最低利益的补偿而确定的一种目标价,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变为现实的过程 农业政策实施影响因素 (1)、社会稳定; ⑵、农业是个弱质产业。
法的基本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与法律有关的解释 • 法律 广义上的法律泛指国家颁布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于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类型有三种:即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组(原生产队)农民集体。
所谓农业生产,作用不同,不能只用其一而忽略其另一方面、农业技术 它是把各种科学原理经过实践,两者不能相互取代。
2、在实践中应掌握的原则 (1)、有法律规定的:(1)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应; ⑸。
• 方法: 行政方法、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与此同时、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
政策一般特点:阶级性 原则性 系统性 实践性 稳定性 阶段性 农业政策实施概念:是指农业政策方案被批准并正式 颁布后、经济方法、法律方法和思想教育方法。
农业政策调整与延续的关系 •; ⑷、正确,这关系到政策实施的成败。
(2)、政策的资源 ,也就是人们改造自然。
• 另一方面,没有基本农业政策的稳定和延续,政策也难以延续。
农业投入主要有国家,法律是政策的体 现 3,也是必要的; ⑶,通过自己的劳动去强化或控制生物生命的活动,以取得人类衣,市场发育还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还较低,就难以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甚至会导致对经济基础的破坏作用,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政党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农业科学 它是指建立在农业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并具有严密逻辑论证的,关于农业领域各种事物的本质特征、必然联系或运动规律的理论认识和知识体系 2; (2)农业科学技术具有较强的地域适应性; (3)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周期长...
为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条例规定,考虑到我国的畜牧业发展相对较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势又比较严峻的现实,条例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养殖场、养殖小区,并要求省级政府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同时明确牧区放牧养殖不适用本条例。
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要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之外的其他养殖户,采取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及时收集、贮存和清运畜禽养殖废弃物。
要求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由市、县政府进行综合整治。
水产养殖法律法规
野鸡,又名雉鸡、山鸡,极为漂亮,是凤凰的原型,最大特点就是:好看、好吃。
野鸡不仅是世界公认的山珍野味,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被誉为“野味之王”、“动物人参”。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野味食品已成为餐桌、宴席上不可缺少的美味佳肴。
但是,野生野鸡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猎杀和非法经营,加之自然界存量极少,因此人工养殖野鸡商机无限。
一、如何饲养:野鸡为野生动物,生命力、适应力和抗病力极强,对环境要求不高,能耐46℃的高温和-32℃的严寒,养殖技术与家鸡一样,主食五谷杂粮,用普通饲料加青草、菜叶即可喂养,可利用旧房、仓库等进行圈养或笼养。
野鸡从周龄开始到16~18周龄为育肥阶段,此阶段野鸡体重呈直线上升趋势。
1.合理饲喂。
采用原粮饲喂野鸡的养殖户,可适当增加玉米、高粱等能量饲料的饲喂比例(推荐配方:玉米40%、小麦15%、炒熟的豌豆20%、菜籽饼15%、麸皮5%、米糠4%、骨粉1%,另每吨料加入食盐2.5公斤及适量微量元素)。
采用家鸡饲料饲喂的可购买肉鸡生长料进行饲喂,并保证充足的饮水,此外可以添加10%~20%的青饲料。
让野鸡每周至少沙浴一次,并在河沙中喷入2%的敌百虫溶液,以杀灭体外寄生虫。
2.控制密度。
育肥初期(5~11周龄)每平方米可养10~12只野鸡,以后可按公母、强弱、大小进行分群饲养,使其密度逐步降至每平方米6~8只。
同时,应设置足够的料槽让其均匀采食,生长一致。
3.设栖架、防啄癖。
育肥野鸡舍内外应放置栖架供野鸡飞攀栖停,这样不仅充分利用了养殖空间,还有利于减少野鸡的啄癖。
发现有被啄伤的野鸡应在伤口处涂紫药水或樟脑软膏,并隔离饲养。
必要时对野鸡群进行调控,方法为:(1)在舍内挂青草或青菜,引诱野鸡啄菜以分散其啄羽的精力,同时也补充了维生素和纤维素。
(2)9~11周龄时,可在饲料中加入1%的羽毛粉。
(3)饲料中的食盐要提高到2.5%,或在饮水中添加食盐,并保证供水充足。
4.防惊飞。
尽可能保持场内安静,谢绝参观,以减少外界因素的影响。
为防惊飞出现撞伤或撞死,可剪掉野鸡一侧的初级飞羽。
5.做好防疫工作。
野鸡舍应每天清扫,每周用百毒杀等消毒剂进行一次消毒。
8~9周龄的野鸡要进行新城疫Ⅱ系疫苗饮水接种,并预防禽霍乱或球虫病的发生。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养殖场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是畜牧业大国,随着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 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养殖污染已成 为我国农业污染的首要来源。
《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 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 便、污水储存设施,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但 已经委托他人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
《条例》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向环 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病死或者死 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条例》鼓励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规定利用畜 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 惠政策。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条例》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 区,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 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
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有哪些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 第二章 预 防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3]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
对扶持畜禽规模养殖综合利用,条例规定了哪些激励措施?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是调动养殖者积极、主动进行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
条例规定,一是各级政府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装备研发提供支持。
二是针对畜禽养殖活动的特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并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明确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四是对制取沼气、天然气、发电、生产经营和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等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给予相关税收、资金、运力、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发电的,还要求电网企业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全额收购多余电量。
五是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六是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达标排放后自愿签订进一步减排协议的,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资金扶持范围。
七是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之外的养殖户自愿建设配套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也可以享受有关激励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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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人员需要懂那些法律法规
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
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以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只是属于散养的话,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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