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什么最赚钱农村,养殖什么好养又赚钱,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
办理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哪些材料
标准说法应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若干意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格式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须提交文件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7、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参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CADsXknqHzxrO4NHjxF-Bq1Wj_54jpQ_j7S8J4yFLhJfzilWC7uS0HxdEyYhkFS9qBczAWlBOEGTEwevs0vD_...
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 我是河池市那巴马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代表(乔艳玉)。
非常感谢金城江区农经局、工商局、区委党校的领导给我们搭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们有机会相互沟通,共同学习,增长见识。
这对我们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各位领导今天能和我们基层老百姓面对面地进行对话,平等进行沟通和交流,能做到“听民声、懂民情、赢民心、顺民意”,这样的机会非常难得。
在此,我代表我们的合作社,对关心过我们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个人最先从事的行业是印刷业的电脑排版(封面、版面设计)。
从2003年起就开始兼顾个体经商,虽然有亏有赚,但总算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办这个特种养殖场,我曾经也考虑很多年了,但由于缺乏技术、资金薄弱,一直未能实现。
2008年,和朋友一拍即合,创办了这个特种养殖场。
后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悉心指导下,现在已经由原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专业合作社。
刚开始,我们也尝试过养殖黑豚、竹鼠、龟、兔、鸡、鸭等多种动物,最后把目标锁定为蛇类养殖,为什么呢? 我们的考虑是,养蛇业非常冷门,市场上一直是供不应求。
蛇全身都是宝,是一种经济价值很高的野生动物。
蛇肉不仅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而且还具有祛风活血的功效,可用于治疗风湿病、类风湿病等,《本草纲目》称:蛇胆、蛇油、蛇血、蛇鞭、蛇毒、蛇皮蜕、蛇肉、蛇肠杂、干蛇粉等都是名贵的中药材,具有很好的药用价值;蛇毒是很好的镇痛剂和止血药,对心血管病、癌症都有一定的疗效;蛇皮可制多种乐器,等等。
蛇毒也远比黄金贵。
近年来,由于到处滥捕滥杀,野生蛇的数量急剧减少,蛇的养殖更变得炙手可热。
据行家推断:未来十年养蛇业将步入黄金时代。
养蛇业将是一个波及全国深度开发、规模养殖、综合加工、出口创汇的黄金时代。
为有利野生资源的保护,促进人工蛇类养殖和繁殖,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增加农民兄弟的收入,使我们的合作社形成产业化养殖、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模式,我们采取的经营模式是:以合作社为中心,建立养殖基地,以养殖基地为基础,发展和培育更多的养殖专业户,最终团结组织各地养殖专业户,把产品推向市场。
通过我们几年来的摸爬滚打,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建立属于自己的网站,初步树立了企业形象。
目前,我们合作社的蛇类养殖、经营已经初具规模,建立了分场,以后我们还将在河池的其他县市再设特种养殖分场,并着手进入产品深加工这一领域。
在特种养殖的基础上,搞“一条龙服务产品”这块“蛋糕”应该还很大,产品深加工的市场潜力巨大。
再由产品深加工来带动养殖产业化,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我们有意让更多的农民朋友,加入到特种养殖的队伍中来,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脱贫、致富。
借此机会,我代表合作社在感谢各级领导给予我们关心支持的同时,期待政府在政策、资金和宣传推广的层面上能够加大扶持力度,使我们的事业发展得更快更好!相信河池那巴马会发展得更快!更好! 谢谢大家!
怎样填写农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办理部门、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全体设立人签名。
注意事项: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第一步: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收费内容: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收费);6:《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提交材料、盖章的章程、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注册工商局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人代表章共三枚。
第三步:农经办办理登记(农业局下属农经办)提交材料:需拿工商注册执照。
注意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办理合作社公章办理部门;4: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盖合作社公章);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二步;8,合作社简介(简介注明:理事长名字, 电话,合作社办公地址,邮箱)第四步:公安局依据;3...
农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如何申请办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专业分为: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专业合作社等。
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从事养猪、养鸡、养牛、养兔、养鸭等陆生动物的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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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会宁县有什么产业政府大力扶持我要创业,不知道会宁有哪些政府...
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向银行贷款的相关内容: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基本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的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办贷方式。
2、贷款条件 合作社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合作社社员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额度分别根据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综合还款能力和经营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7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2年; 5、利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具体优惠幅度由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经营项目超出其所属农民展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的,不享受规定的优惠利率; 6、担保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采取保证、抵押或质押的担保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采取“农户联保+互助金担保”、“农户联保+农民展业合作社担保”、“农户联保+互助金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
7、用途 1、购买大、中型农业机具; 2、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社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所需物资的资金; 3、专业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社员农产品; 4、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造产品分级仓储场所、购买各类包装和加工设施、购置冷藏保鲜设施和运输设备等; 5、专业合作社用于生产经营的其他需求; 6、其他合法用途。
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纳税和其他手续问题
(一)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
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
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换言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上述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明确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同于原税法的一个最显著特点就在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毫无疑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因此,对上述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四)其他相关税收:按照前述税收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的涉农经济活动的税收优惠还有: 1、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中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