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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地怎样批 2017养殖用地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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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农村土地种植地怎么能批养殖证

个人)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视作农业内部生产结构调整用地。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时,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规划布局。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用地要求,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也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应当结合畜禽规模养殖发展需要和土地供给的实际情况,提出用地规模!。

畜禽养殖用地将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提供用地保障。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可享受政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单位。

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批手续,在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时应按照要求,办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占或少占耕地

现在在农村搞养殖怎么申请批地

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批地,具体手续如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其中有规定:(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

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在农村搞养殖怎么申请批地

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批地,具体手续如下: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

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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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地那么难批吗,北京农村,书记死活不给批养殖地啊。

怎么能批下...

你还是到乡镇国土所和村建办区咨询吧。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

你的土地是承包的,修建永久性建筑可能办不到建设手续的,各地地方管理不一样,我也不好多作解释,从事种植业、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由城市;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不得占用农用地、自治区。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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