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水产养殖国家有什么政策
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
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
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
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
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
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养殖业贷款贴息、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
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
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
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
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
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高产、高效渔业,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
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
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
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
2006年~2012年;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
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
2009年,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
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
3、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
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
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
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
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
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
6、区,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
仅2007年,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4、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
(3)养殖基地补贴,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08年、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税收优惠。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县(市、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贴息期1年~3年。
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
国家对养鱼户都有哪些补贴政策?
养鱼超50亩,政府每亩补助千元。
市财政局昨天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后建成达标的养鱼农户,均可到当地农业部门申请渔业资金补助,最高给予农户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我市每年产鱼量达20万吨,但仍然不能满足市民的消费量,常在外省购进。
”市财政局介绍,我市出台《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就是要调动本地渔业养殖户的积极性,提高水产品质量,同时帮助农民增收。
市财政局公布的补助条件和标准是: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30元;工厂化养殖达到7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市财政局称,经审查后,每年5月或11月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
...
2017年国家对个体户养鱼,有什么扶持政策,还有就是养鱼需要什么执...
养鱼超50亩 政府每亩补助千元 市财政局昨天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后建成达标的养鱼农户,均可到当地农业部门申请渔业资金补助,最高给予农户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我市每年产鱼量达20万吨,但仍然不能满足市民的消费量,常在外省购进。
”市财政局介绍,我市出台《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就是要调动本地渔业养殖户的积极性,提高水产品质量,同时帮助农民增收。
市财政局公布的补助条件和标准是: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30元;工厂化养殖达到7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市财政局称,经审查后,每年5月或11月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
(来源:重庆商报)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
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
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
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
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
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
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
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
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
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
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
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
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
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
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
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
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
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
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
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
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
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
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
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
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
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
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
养鱼国家有补助政策
在规划区域内从事冷水渔业获得批准的养殖者可获淡水养鱼补助。
该项补贴分为引种补助、基地建设补助、苗种补助、设施补助、养殖补助等。
在温泉镇、谭家镇、大进镇进行大鲵繁殖,引进亲本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其中:引进亲本2公斤以上1000尾,补助1500元/尾;引进亲本3.5公斤以上1000尾,补助2000元/尾。
对今年以前,建大鲵繁殖基地4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400元/平方米。
业主养殖大鲵200尾以上(与“美丽乡村”相结合的100尾)、苗种规格15公分以上的,给予购种补助100元/尾。
新建商品鲵养殖池30平方米(与“美丽乡村”相结合的15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200元/平方米。
此外,裂腹鱼(含鲟、鲑鳟等)养殖者新建繁殖基地1个,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者,将进行包干补助100万元。
新建池塘养殖10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亩;新建标准化流水养殖池补助100元/平方米。
同时,该县还支持业主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生态养殖,并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工程基本建设投资额的30%。
...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基本都免税了,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4〕13号)(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国税发〔2004〕13号)(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7]87号)三、其他地方税优惠政策(一)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
免征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二)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国税发[1999]44号)(三)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四)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2006]第186号)(五)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六)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七)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8]81号)(九)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水产养殖国家有什么相关政策扶持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
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
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
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
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
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搞肉牛养殖国家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补贴标准,农区1000只以上 注:项目本身没有补贴资金、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青海、宁夏,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项目补贴类 1、苜蓿种植补贴 补贴对象:合作社1年以上。
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农民合作社 补贴要求。
肉牛:100-299头30万元、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5-5万头;1000头50万元。
4;肉牛母牛10元:25-100万元 5,补助10万元 7、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肉羊:300—499头15万元、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地区:内蒙古、四川、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 300—499头80万元 500—999头130万元 1000头以上170万元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
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云南、贵州两省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500—699头25万元;700—999头35万元,但拿到这个牌子很重要。
以后可以更方便地申请国家: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奶牛存栏300以上 蛋鸡10000只以上 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 育肥牛500头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 母羊存栏,农区250只以上、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其他品种母牛20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母猪、西藏、甘肃:生猪0:规模养殖场,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
资金额度、省市县相关扶持资金;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 池塘类 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存栏生猪5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500-999头20万元 1000-1999头40万元 2000-2999头60万元 3000头以上80万元 注: 优惠政策类 水电等政策 1、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 扶持对象;奶牛母牛30元: 母猪40元。
2; 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
牦牛种公牛2000元、鼓励利用荒山、荒沟下面我们来看看养殖能拿到什么补贴、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牧区400只以上 肉羊出栏,农区500只以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