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我想在农村租赁土地做养殖程序是怎样的
1、基本农田的话:《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不是基本农田可以经过有该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使用权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集体)许可和约定(签订承包或租赁合同),并到乡镇政府备案许可,就没有问题。
3、继承是基本不可能的事,但可以在合同条款里约定,如政策允许应该优先续租或按政策进行其它土地流转。
已种植树木的土地想出租给他人养殖家禽家畜,但不得损坏已种植的树...
村民对土地具有使用权和在承包协议范围内的管理权,但土地所有权人却是国家。
弄清楚这个关系后,就很容易明白,要租赁土地,这个对象自然是村民(使用权人和委托管理人),但手续却是与该村(土地所有权人)签署合同。
对于其中村民的相关利益处理,则可在合同中协议处理。
这样就避免了层层转包最后发生问题,尤其是遇到拆迁等。
你的权益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租赁土地拆迁我租赁本村土地,搞农业养殖,与村里签合同30年现剩余...
村民对土地具有使用权和在承包协议范围内的管理权,但土地所有权人却是国家。
弄清楚这个关系后,就很容易明白,要租赁土地,这个对象自然是村民(使用权人和委托管理人),但手续却是与该村(土地所有权人)签署合同。
对于其中村民的相关利益处理,则可在合同中协议处理。
这样就避免了层层转包最后发生问题,尤其是遇到拆迁等。
你的权益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 构)筑物,不占或少占耕地;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 得占用建养殖场,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 而不能用于养殖业,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因为农村土地办养殖场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占用耕地的: 第一、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在畜禽养 殖场,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挖砂、采石,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
第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 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 场。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矿 。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
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面积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国家支持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 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 养殖,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基本 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养殖小区用地 按农业用地管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 用权期限届满;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建房、建坟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可以,但是不可以搞养殖、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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