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什么最赚钱农村,养殖什么好养又赚钱,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
土地流转的来的土地可以搞养殖吗
可以!目前关于流转土地用途的规定是不改变用途,这里指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养殖仍然属于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现实中,农村土地流转多用于养殖:鱼、猪等国家对于土地用途的限制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保护日益减少的耕地。
如此看来,你的担心是不必的。
占用国有建设用地 搞养殖是否属非法占地
目前关于流转土地用途的规定是不改变用途,这里指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养殖仍然属于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现实中,农村土地流转多用于养殖:鱼、猪等 国家对于土地用途的限制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保护日益减少的耕地。
如此看来,你的担心是不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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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搞养殖会犯法吗
我们国家规定!土地可以分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还有建设用地等!如果你用的是基本农田那么肯定是不行的!要是一般农田搞养殖是可以的!因为养殖业是农业的第三产业!而对于你说的自己的土地是不对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你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是要罚款的!要变临时用地也是要交钱的!!
在农村搞养殖,政府补贴吗
有补贴的。
具体如下: (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 国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标准化改造扶持。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猪场进行由县发改局、畜牧水产局联合申报,省立项扶持。
2010年邯郸市落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5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1400万元。
具体标准: 年出栏500-999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20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存栏能繁母猪150头以上,80万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1、能繁母猪保险。
按每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按6%,即60元。
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8.8元,省级财政负担19.2元,农民负担12元。
2、育肥猪保险。
按育肥猪保额500元,保费按3.5%,即17.5元。
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10%,市、县级补贴不少于10%。
即中央财政1.75元、省级财政1.75元、市县级财政1.75元、农民负担12.25元。
赔偿金额按照投保育肥猪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体重实行定额赔偿。
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人按200元对每头育肥猪赔付。
(三)生猪良种补贴 2007年开始,对纳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的能繁母猪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每实施一胎人工授精补贴20元,每头母猪每年补贴40元的标准。
(四)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2008年开始,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市、区)实行奖励扶持政策。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排污处理设施建设、良种引进、贷款贴息、动物防疫服务等项目建设。
郴州市桂阳县、宜章县、嘉禾县为生猪调出大县。
(五)税费优惠政策 对从事生猪养殖、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为生猪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继续实行饲料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五”期间引进优良种畜禽、牧草种子,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用地用电政策 1、用地政策。
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生猪养殖。
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作为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筑物,其用地可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用电政策。
农业生产中的养殖业用电,统一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对于养牛,为了充分调动农牧民养牛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农村出台了引进西门塔尔牛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一次引进5头以下至11头以上的,政府每头补贴500至1000元不等。
二是引进西门塔尔牛的农牧户需要贷款的,政府协调金融信贷部门予以优先扶持。
三是农牧业部门技术员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
四是对于肉牛养殖户提供一定额度的贴息信贷补助。
五是由当地乡村调剂一定面积的牛栏建设场地和草场放牧用地。
山羊新增养殖户在完成相应养殖规模标准条件的基础上,以实际验收存栏数兑现,即:养殖黑山羊300只及以上的按200元/只兑现,养殖50-199只的按100元/只兑现;现有养羊户种草按实际验收面积每亩180元兑现。
改厩按如下标准兑现:新建羊舍使用砖木结构的按实际验收面积100元/平方米,使用土木结构的及旧房改厩的按实际验收面积80元/平方米;黑山羊产业县级挂钩领导各奖5000元,相关部门领导及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奖3000元,达到考核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奖1000元。
以上为陕西近年山羊养殖的扶持政策,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经济保有总量、农村收入水平的不同,山羊养殖的补贴政策、补贴额度数额就将会有一些差异。
一点说明:由于各个地方农村土地资源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农村人口构成的不同,养殖、养猪、养牛、养羊的扶持政策就将会有比较大的差异。
农村种植土地可不可以盖房搞养殖?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对土地的用途管制不因自留地或者承包地等权属问题而有区别。
占用耕地建养殖场是耕地总量减少的原因之一。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畜禽养殖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其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当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主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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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殖小区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吗?
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可以,但是不可以搞养殖。
因为农村土地办养殖场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 得占用建养殖场。
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 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 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第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 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 场。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 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 养殖。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按农业用地管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 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在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 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养殖地怎么能变成建设用地?
养殖业用地如果是出让,属于综合类,50年。
如果是划拨用地,无期限,永久使用。
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依国家政策层面来说,这种情况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年限取决于你与村上的租赁合同。
当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要获得国土部门的批准。
1、如果在自己地上、规模较小,作为产业结构调整,获得农业部门的认可(有文字批准),到国土部门提供书面土地复垦承诺书,并缴纳每亩2万元的保证金,不允许建永久建筑物。
不能办理正式土地使用证,只做临时用地。
今后停止养殖时,由本人恢复土地原状,到国土部门退还保证金。
2、如果规模较大(如达到几百亩),获得农业部门的认可并有立项文件,可以有土地的7%的面积作为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也就是说可以占用7%建房,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划拨性质,无期限。
类似村集体企业性质。
3、如果想进行商业开发,从国土部门专业角度说的“买”是这样的: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同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进入政府土地的交易中心——→公开向社会竞价,这样获得的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最高年限50年。
个人或以个人名义不能直接征收,只能到政府土地交易中心竞买。
4、集体土地禁止买卖,只有征收为国有以后,才可以上市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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