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什么最赚钱农村,养殖什么好养又赚钱,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 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
养殖污水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养殖污水采用什么样的排放标准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的国家标准哪里有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国家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
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 1 、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我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什么?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早在2001年就联 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 — 2001)》。
其中规定:五日生化需氧量不高于150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不高于400毫克/升,悬浮量不高于200毫克/升,氨氮 量不高于80毫克/升,总磷量不高于8毫克/升,粪大肠菌群数不 高于10000个/升,蛔虫卵数不高于2个/升。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夏季怎么规定
体化养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生化法处理工艺,处理效率高,有效的去除了养殖污水中的各种有机物,使出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设备使得养殖场污水处理能够达标排放,是环保局认可的达标设备。
二、养殖污水处理工艺介绍:养殖污水处理设备常用的主体工艺“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缺氧池+二级接触氧化池”。
水解酸化池:利用厌氧菌的代谢作用,将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同时降低后续处理构筑物的负荷。
一级接触氧化池: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代谢作用,把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等低能位的污泥物稳定下来,同时利用硝化菌的代谢作用,把氨氮转化为硝酸盐。
缺氧池:利用反硝化菌的代谢作用,将硝酸盐转化为氮气稳定下来,进而除去废水中的氨氮。
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一步除去废水中的有机物。
养殖废水怎样处理能排放达标
体化养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生化法处理工艺,处理效率高,有效的去除了养殖污水中的各种有机物,使出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设备使得养殖场污水处理能够达标排放,是环保局认可的达标设备。
二、养殖污水处理工艺介绍:养殖污水处理设备常用的主体工艺“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缺氧池+二级接触氧化池”。
水解酸化池:利用厌氧菌的代谢作用,将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同时降低后续处理构筑物的负荷。
一级接触氧化池:利用好氧微生物的代谢作用,把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分解为二氧化碳、水等低能位的污泥物稳定下来,同时利用硝化菌的代谢作用,把氨氮转化为硝酸盐。
缺氧池:利用反硝化菌的代谢作用,将硝酸盐转化为氮气稳定下来,进而除去废水中的氨氮。
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一步除去废水中的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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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部分相关环保标准规定氨氮标准限值,详见表1。
表1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指标情况 序 号 标准名称 一级标准/排放标准限值(mg/L)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0.15(Ⅰ类)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0.02(Ⅰ类)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5/25/50 4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 15 5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8-2001) 150/40 6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 10月20日 7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04) 100/80 8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2006) 120/80 9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25/15 10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15 1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80 12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5 1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35/25 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025-8-5 15 《污水海洋处理装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 25 16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2015-12-5 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025-8-5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把氨氮列为河流、湖泊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必测项目。
钢铁工业、焦化、化肥(氮肥)、合成氨工业、纺织染整业、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饮料制造业、航天推进剂、船舶工业、管道运输业、宾馆、饭店、游乐场所及公共服务行业、生活污水等排水单位,也把氨氮列为必测项目。
因此,氨氮指标的监控,在环境质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
上述标准中规定的分析方法大多为蒸馏和滴定法、纳氏试剂比色法和水杨酸分光光度法,2008年实施的相关环保标准中增加了《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5-2005)。